近年不少研究以第二聖殿時期的猶太獨一神論作為早期基督論的脈絡。
這時期的猶太人對獨一神的本體有鮮明的領會:「我是耶和華,在我以外並無別神。」作者順應這個趨勢, 以這時期的猶太人對獨一神的定義作為標準, 指出新約作者怎樣透過詮釋舊約經文將耶穌包含在獨一神的本體之內, 並從而排除一切將耶穌視為任何階級的居間形體的可能。
作者又刻意擺脫希臘哲學自四世紀(尼西亞神學)以來對基督論的影響,在猶太獨一神論的語境底下重構早期的基督論,並引用了三段新約基督論的經文,循兩大路向解讀新約作者對第二以賽亞經文的詮釋。一是對耶穌神性的闡述,其次是對耶穌十字架事件的演繹,進而討論被釘的耶穌既作為神,此事對獨一神有甚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