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位飽嘗痛苦又忠心事奉主的清教徒牧者。父親Richard Flavel也是清教徒牧師,因不認同英國國教而死於獄中。
講道鏗鏘有力、且忠實地闡釋聖經。《弗拉福作品集》在18-19世紀極為暢銷,受歡迎的程度可媲美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懷特菲德(George Whitefield)、麥凱恩(R. M. M’Cheyne)和博納爾(Andrew Bonar)等人的作品。
受教於牛津學院,是一名優秀而努力的學生。
1650-55 在迪普福德(Diptford) 教區牧會6年,
1656前往達特茅斯(Dartmouth)服事,後因拒絕〈英國國教統一法案〉(Act of Uniformity,1662) 而被逐出教區,陸續受到不同程度的迫害,但他暗地裡仍繼續傳道。他有各樣奇特的講台,包括在午夜講道,在森林、或偏遠的海島講道,將福音傳到許多新的地方。
1682 逃往倫敦。
1684 返回達特茅斯,繼續在四散的基督徒當中傳道,直到1688年奧蘭治(William of Orange)親王即位,廢黜了信奉天主教的詹姆士二世。
1691 前往埃克塞特(Exeter)講道,因中風而驟逝。
其他著作:
The Active Christian’s Companion.
A Treatise on Keeping the Heart.
The Whole Works of John Flavel, Volume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