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概覽
本書卷談到三個羣體:「我們」、「你們」與「他們」。「我們」主要是指本書卷的作者與他的同工,這羣人是基督信仰的見證者與傳承者;「你們」則是本書卷的讀者或聽眾(因古代多數人為文盲,故為了公眾閱讀而有的作品,多是以請人公開誦讀的方式,來傳達給寫作對象)。本書卷的「我們」,有時同時包含上述兩個羣體,指活在正確信仰傳承中的信徒(如1:6; 2:19; 3:1等)。至於「他們」,在本書卷中指一羣曾在「你們」當中散布偏差教導的人,但本書卷寫作時已從「你們」當中離開(見2:19)。
本書卷有兩個倫理的提醒及一個神學的教導,這三者可能均是要處理「他們」過去偏差的教導,在「你們」當中所留下的影響。第一個倫理的提醒,是要遵守上帝的命令(見2:3-4; 5:2-3),很可能是因為「他們」認為,違犯上帝的命令,是無關緊要的(見1:8; 2:4,6)。第二個倫理的提醒,是要彼此相愛(見3:11-18; 4:7-12,16後半-21),因為「他們」忽視了愛弟兄姊妹的命令。神學的教導方面,強調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見1:1-2; 4:2-4,13-16),因「他們」對耶穌基督的認識有所偏差(見2:23; 4:2)。不過,本書卷並非循特定的思路依次鋪陳這些教導,而是以交錯的方式,反覆多次論及上述的倫理提醒和神學要旨。
《約翰二書》概覽
本書信的目的,是要收信人遵守從起初聽見的愛的命令(1:4-6),並與否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的假教師保持距離(1:7-11)。
《約翰三書》概覽
本書信為私人信函,為要嘉勉收信人該猶,因他過去按着真理和愛心,接待了巡迴事奉的傳道者(1:5-8),此外,又以丟特腓為反面的提醒,鼓勵該猶繼續接待事奉的同工(1:9-11或1:9-12)。
一般多認為1:12為本書信正文的結尾,是要以低米丟為正面的典範,鼓勵該猶不效法惡,要效法善。但按照希臘羅馬的書信格式,本書信的正文也可能結束於1:11,1:12則為書信結尾的開始,目的是向該猶介紹本書信的送信人低米丟。
本研讀本的大綱仍跟隨傳統的分段方式,以1:3-12為本書信的正文部分,但以下的註釋將探討上述兩種不同理解,所造成文意的差異。